智能安全帽记录仪助力电梯维保

发布时间: 2026-07-06 17:04:14

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市场监管局,省特检院,市质特中心,市电梯行业协会,相关单位:

为做好电梯领域“内卷式”竞争治理,省局印发《安徽省电梯领域“内卷式”竞争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省方案》),市局已于今年5月印发《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智慧监管整治电梯安全“内卷式”竞争的通知》(合市监特设函〔2026〕4号)(以下简称《市方案》),在全省率先启动“内卷式”竞争治理工作。现将《省方案》转发给你们,就做好省市两级方案有效衔接通知如下:

一、锚定重点任务,全面对标省市部署

《省方案》(见附件1)明确合肥市承担7项改革试点重点事项,市局根据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实际情况,已确定合肥市电梯领域改革试点重点事项清单(见附件2)。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改革试点工作组织领导,细化制定实施方案,明确试点目标任务,定期开展调度,及时组织试点效果评估,总结务实管用的试点经验。市电梯行业协会及电梯检测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,细化制定本行业试点工作方案,积极推进电梯维保、检测机构行业自律;同时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,并会同市物业管理协会,测算电梯维保、检测成本价,并公布最低参考成本价格。

二、推进专项治理,落实集中行动要求

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要集中开展“七个一”行动,具体分为:开展一次集中约谈,向辖区内所有维保、检验检测单位宣贯治理要求。组织一次宣传活动,进商场、进社区、进校园普及电梯安全知识。签订一份自律承诺,要求维保、检验检测单位承诺不参与“内卷式”竞争。开展一次信用评价,委托第三方或自行组织评价并向社会公开结果。组织一次专项治理,重点摸清“三无”电梯底数、建立台账,推动属地政府履行兜底职责。开展一次监督抽查,重点查处投诉多、故障率高、困人频发的电梯,查办一批典型案件。发布一批事故案例,推送至相关单位引以为戒。

三、加大监管力度,扎实开展专项清理

根据省局统一部署,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特种设备获证企业专项清理检查。对于市局推送的第一批获证企业线索(见附件3),由企业住所所在地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核查处置。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(质量技术监管科)牵头、执法办案机构配合的协作处理机制,参照《获证企业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指引》(见附件4)等资料,针对企业获证后未经营、获证后不能持续满足资源条件且继续开展经营活动、明知应知不能满足资源条件且主观故意采取欺骗、隐瞒事实等方式获取许可证等情形,按照“上位法优于下位法、新法优于旧法、特别法优于一般法”原则,分类分情况处置到位。对于重大违法线索,市局将交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查处。市局将根据各地处置情况,抽调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骨干组成执法专班协助调查,合力推进专项清理行动。

四、强化智慧监管,持续提升监管质效

按照《市方案》提出的智慧监管制度要求,全面推行“扫码”维保和检验检测,实现时间、人员、内容、现场实时留痕。严格落实线上备案和告知制度,未按规定备案的维保单位和检测单位,停止系统账号。强化“人梯比”治理,对每名维保人员负责台量超过30台的进行严格监管。依托智慧监管平台探索穿透式执法,通过数据比对严查减少维保项目、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。落实三级监管线上联动处置,对困人故障、投诉举报等事项通过平台闭环处置。

请相关县(市)区、开发区市场监管局、市电梯行业协会及检测分会认真研究改革试点重点事项,并于7月20日前,将试点工作方案报市局。另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“七个一”行动落实情况和典型案例(不少于2个)报送市局特设处。

附件2

合肥市电梯领域改革试点重点事项清单